●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2009年3月5日通知:奥地利驻华使馆自2009年3月4日起,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调整为259元人民币/份。捷克驻华使馆自2009年3月4日起,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185元人民币/份。芬兰驻华使馆自2009年3月1日起,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65元人民币/份。英国驻华使馆自2009年3月1日起,办理领事认证收费标准调整为285元人民币/份。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2009年3月12日通知:尼日利亚驻华使馆自2009年3月11日起,办理商业文件领事认证均需复印件。
●伊朗驻华使馆新任签证官今日通知北京贸促会:“外地企业申办该馆认证商事文件需提交委托函,要求使用有公司抬头的纸,说明与伊朗有什么业务,需要办理什么文件的认证,另注明因不能来京,特委托北京贸促会办理,最后加盖企业印章”。由于北京贸促会为加快认证时间,不由外交部代办,直送伊朗使馆,请各合作单位暂按此规定办理,现正联系争取给予特别待遇,免此程序,届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