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瑞士 贸促机构 |
| 名称(中文) | 国际商会瑞士国家委员会 |
| 地址 | CCI/CC CHAMBRE DE COMMERMAINAUSTRASSE 49, CASE POSTALE 690-CH8034 |
| 电话 | (41)(1)3922340 |
| 传真 | (41)(1)382332 |
| 联系人 | FLORENT RODUIT |
| 名称(中文) | 瑞士出口协会 |
| 名称(英文) | ASSOCIATION SWISSEXPORT |
| 地址 | HINT HAUPTGASSE 9 POSTFACH 212, 4800 20FINGEN SWITZERLAND |
| 电话 | 4162/519282 |
| 传真 | 4162/518553 |
| 机构概况 | 负责进出口组织: 1.国家生产和对外贸易统计; 2.提供国家对外贸易信息包括关税财政费用、数量和程序规定等; 3.国家外贸方面卫生技术规定信息; 4.为投标者提供规定和程序信息; 5.提供进口商、出口商、制造商名单,包括国家贸易公司,提供计算机数据库; 6.为外商提供国家情况出版物; 7.专门产品价格信息; 8.提供帮助同国营和私人企业建立联系; 9.提供在该国举办贸易展览会信息,帮助参加贸易展览会、博览会; 10.提供展览会场地; 11.提供贸易机会; 12.提供训练设施; 13.提供市场机会; 14.帮助海外公司寻找合资伙伴; 15.提供市场技术和贸易信息. |
| 名称(中文) | 关税及贸易协定 |
| 名称(英文) |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
| 地址 | GATT CENTREWILLIAM RAPPARD 154,RUE DE LAUSANNE 1211 GENEVA 21, |
| 电话 | (41)(22)7395111 |
| 传真 | (41)(22)7314206 |
| 机构概况 |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The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总协定)于1948年1月1日生效.总协定至今仍是一项"临时适用"的多边协定.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截至1988年1月有缔约国96个.总协定的协议范围以下列基本原则和宗旨为基础:第一条原则是,所有缔约国在进出口关税及收费的实施和管理中,均应互相给予与其他任何国家同等优惠的待遇.因此,任何国家均不得给予另一国家特殊的贸易优惠;所有国家均应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贸易,并共同分享减少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好处.第二条原则是,各缔约国应尽其最大可能,仅仅通过关税税率而不是其他措施来保护本国工业.第三条基本原则是,全面禁止数量限制或配额.当年缔结总协定时,国际贸易面临的最大障碍是普遍实行数量限制;如今配额范围已缩小,尽管许多国家仍对农产品、纺织品、钢材和其他商品实行定额限制. 组织机构: 总协定设有以下常设机构:缔约国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缔约国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其职责是,解释总协定条款,建立新的体制结构,通过协商解决贸易争端,讨论和决定有关重大事项.代表理事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紧急事项.贸易和发展委员会专门处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秘书处主要负责缔约国大会的筹备工作及其他日常工作.负责多边贸易谈判时的有关组织工作.根据代表理事会会议,为完成特定任务,总协定还设立各种临时机构. 主要活动: 多边贸易谈判.总协定临时生效以来,已主持了8次多边贸易谈判.第1次1947年在日内瓦举行,有23个国家达成了123项双边协议.第2次1949年在法国安讷西举行,达成了147项双边协议.第3次1951年在英国托基举行.第4次1956年日内瓦举行.第5次1960-1962年在日内瓦举行,习称"狄龙回合".第6次1964-1967年在日内瓦举行,习称"肯尼迪回合".第7次1973-1979年在日内瓦举行,习称"东京回合".这次谈判达成了系列的最惠国关税减让和9个具体协议. 工业发达国家的工业品减税率,按加权平均计算,将在8年内减税34%.已谈成的协议有三类: 第一,属于修改和补充总协定条款的有:海关估价协议,进口许可证协议,解释和运用总协定第6、16条及第23条协议和政府采购协议.第二,属于拟订国际贸易新准则的有:关于某些商品的协议. 1986年9月总协定各缔约国部长于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 这就是第8次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全谈判部长协定把商品谈判和劳务谈判作为独立部分引进了具体的多边贸易谈判.其目标是:减少或取消关税,包括减少高关税和关税升级.谈判的重点在于扩大各缔约方的关税减让范围.为了使谈判取得成功,1987年1月28日谈判委员会达成了货物谈判、劳务谈判组织结构和计划的一揽子解决办法.货物谈判组就维持现状和逐步减少限制监督机构、谈判组织结构和谈判计划3个问题达成了协议,规定监督机构向所有缔约方开放,必须审议维持现状和逐步减少限制进展情况的记录提交谈判委员会,并提交货物谈判组供其参考.监督机构1年至少要开3次会,应一缔约方要求,经主席与全体缔约国磋商后, 亦可按关贸总协定的惯例开会.贸易谈判委员会至少6个月开一次会,在监督机构记录和报告的基础上,审议维持现状和逐步减少限制承诺的实施情况.协议还规定,货物谈判组下设14个议题谈判小组,它们是:关税小组、非关税措施小组、纺织品和服装小组、多边贸易谈判协议和安排小组、保障条款小组、补贴反补贴措施小组、与贸易有关的国际知识产权问题包括冒牌货贸易问题小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小组、争端解决小组、总协定体制的作用小组.每个小组作为独立实体进行谈判工作.协议制定了初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计划.初期阶段的任务规定在1987年内完成.自2月9日正式开始,依次每摊谈判一周.4月13日举行货物谈判组会议.2月23日劳务谈判组召开了首次会议,就5个要素进行了讨论,它们是:定义和统计问题;以劳务贸易的原则和规则包括各部门可能的原则为基础的广泛概念;劳务贸易多边框架所包括的范围; 现存的国际原则和安排;对劳务贸易的扩大起作用和有限制的措施及惯例.包括各缔约方具体发现的任何壁垒,可以适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 总协定除了多边贸易谈判外,还有以下几个较重要的活动:监督和实施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的各项协议:调解和解决贸易争端;审议世界贸易形势. 中国是总协定的创国之定.1950年3月,腓法占据中国席位的台湾当局宣布退出总协定. 1965年,台湾当局又以观察员身份进入总协定.在联合国大会恢复我国席信后, 总协定于1971年11月16日通过决定,取消台湾局的观察员资格.近年来,中国参加了总协定的一些活动.并就在总协定中恢复中国席位的谈判正在进行之中. |
| 名称(中文) | 国际劳工组织 |
| 名称(英文) | 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
| 地址 | ILO 4, ROUTE DES MORILLONS 1211 GENEVA 22,SWITZERLAnd |
| 电话 | (41)(22)7997603 |
| 传真 | (41)(22)7989489 |
| 名称(中文) | 国际贸易中心 |
| 名称(英文) | INTERNATIONAL TRADE CENTRE/UNCTAD/GATT |
| 地址 | 54, RUE DE MONTBRILLANT, GENEVA PALAIS DES NATIONS,1211 GENEVA 10 |
| 电话 | 4122/7300111 |
| 传真 | 4122/7334439 |
| 联系人 | ERNST DECSEY |
| 机构概况 | ITC为联合国促贸机构. 1988年,我部于晓东率欧洲信息小组在访问瑞士时拜会了ITC有关机构,建立了信息联系。1993年4月2日国外处黄红英去喀麦隆雅温达参加七十七国集团工商会大会途经瑞士时去日内与拜会了国际贸易中心和联合国贸发会议有关负责人:国际贸易中心贸易资料中心DECSAY、促进亚太地区技术合作官员DEVIANA、商会贸易服务顾部LANGER、亚太地区负责人GRIFFITHS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贸易便利计划顾部ALAIN BILLEGD,就加强相互间信息交流进行了商讨。DECSAY表示可无偿向我开放贸易信息服务网,他说可通过国际公共网登入国际贸易中心的贸易信息服务网,并当场告诉了账号:TESTS TRYS TCEXAS.他说ITC的贸易信息服务以电子广告版方式提供信息。 该网的主菜单: 1.国际贸易统计查询 2.促贸机构数据库查询 3.国际市场简讯查询 4.国际贸易中心简讯 5.各国注册公司查询(可按国别和公司类别查询) 6.图书目录查询(各国有关外贸的图书目录) 7.电子数据处理工具查询(如国别编码等) ITC TRADERS数据库共存11000家企业数据,其中进口商1万家,该库每3年更新一次.主要栏目为: 名称、地址、电话、电报、电传、传真、业务银行、成立日期、业务范围、进出口产品.由于采取自愿的原则,该库无论从产品还是从国别的角度来看均不全面. ITC和UNCTAD(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开发贸易便利信息网点计划. ITC和UNCTAD的信息来源可靠,有权威性,对发展中国家开展信息工作有指导义务,也提供一定的资助,我们加强同这二个机构的联系,及时寄送我有关信息资料,酌情向对方索要或购买资料和光盘;但这二个机构主要通过官方部门同民间机构接触,因此我也应努力通过官方部门争取参加有关的工商会活动. |
| 名称(中文) | 瑞士-中国经济协会 |
| 名称(英文) | SWISS-CHINA ECONOMIC CHAMBER |
| 地址 | LOEWENSTRASSE 3,8001 ZURICH SWITZERLA 苏黎世8001 洛温大街3号 |
| 电话 | 0041-1-2119909 |
| 传真 | 0041/1/2123210 |
| 联系人 | 鲍美丽(秘书长) A.BAEUMLI (GENERA SECRETARY) |
| 机构概况 | 简称瑞中经协.其主要成员是与中国有贸易关系的公司企业、金融界、航运界和经济界团体和著名人士. 协会任务: 1.促进两国经贸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2.组织各种报告会和其他会议,加强与中国经济界的信息交流; 3.组团访华及接待安排中国来访者参观; 4.定期出版刊物; 5.建立公开的信息和资料收集机构. 经费来源来自会员会费和赞助,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 |
| 名称(中文) | 瑞士贸易扩大处 |
| 名称(英文) | THE SWISS COMMERCIAL EXPANSION OFFICE |
| 地址 | STAMPFENBACHSTRASSE 85 CH-8035 ZURICH SWITZERLAND |
| 电话 | 00411/3655151 |
| 传真 | 00411/3655221 |
| 机构概况 | 该处是负责瑞士工商界同联邦政府联系的半官方机构.它在瑞士经济部领导下,加强和扩大瑞士对外贸易的发展. 主要任务:在国外举办展览会,参加国际博览会;对国外市场进行调研;向瑞士制造商提供情报;宣传瑞士出口商品;组织工商界代表团出国访问并接待国外有关代表团来访.共有会员企业近2000家,包括机械、纺织、钟表、化学、银行等主要工业、事业部门, 该处是瑞士政府在制订对外贸易政策方面的顾问机构. 瑞士贸易扩大处还在洛桑设有分部,其具体地址如下: 4, AV.DE L'AVANT-POSTE CASE POSTALE 1128 1001 LAUSANNE TEL:004121/3203231 FAX:004121/3207337 TLX:455425 OSEC CH |
| 名称(中文) | 联合国贸发会议 |
| 名称(英文) |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
| 地址 | PALAIS DES NATIONS CH-1211 GENEVA 10 SWITZERLAND |
| 电话 | 4122/9075507 |
| 传真 | 4122/9070052 |
| 联系人 | 吕连中 LU LIANZHONG |
| 机构概况 | 成立经过: 1964年12月30日根据1995号决议,该组织成为联合国大会一个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宗旨: 协助重构国际贸易的传统模型,促进国际贸易,特别是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增进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以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推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就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谈判;制定国际贸易以及与之相关发展问题的政策和原则, 检查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其他机构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各项活动. 组织机构:由各成员国参加的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通常每4年举行一次.理事会是贸发会议的执行机构,通常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必要时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理事会下设7个专业产品委员会、制成品委员会、航运委员会、无形贸易和贸易资金委员会、技术转让委员会、优惠特别委员会和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委员会.秘书处是贸发会议的常设办事机构,三任秘书长均由发展中国家人士担任. 刊物: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公报》(月刊)、《贸易和发展》(年刊)、《贸易和发展报告》(年刊)、《贸易和发展评论》(年刊)、《国际贸易和发展统计手册》(年刊)、《商品价格公报月报》. 成员: 168个国家(1984年3月). 主要活动: 作为联合国主管贸易和发展问题的中枢机构,贸发会议设置了相应机构并在政府间就国际争论的焦点进行辩论,以达成适当的贸易和发展政策, 并就多边贸易的法律机构和措施进行谈判; 会议致力于制定有关贸易和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方针. 1964年以来,已召开了7届贸发会议.第一届会议于1964年3月23日至6月16日在日内瓦决议.第二届会议于19682月1日至3月29日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通过了普遍优惠制等决议.第三届亚哥举行,讨论并通过了49项决议,其中比较重要的有:起草<<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草拟<<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等.第四届会议于1976年5月5日至31日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通过了发展中国家为改善初级产品条件而提出的关于<<商品综合方案>>的决议,并决定1976年11月开始商品共同基金谈判的筹备工作.第五届会议于1979年5月7日至6月3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通过了一系列经济和贸易和决议,其中包括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商品综合方案, 为最不发达国家拟订新的实质性行动纲领等决议和决定.由于一些经济大国缺乏诚意,会议未能在国际经济结构改革、技术转让、债务等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协议.第六届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7月3日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通过32个决议和决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关于商品共同基金的决议,表示要尽力使共同基金协定尽早生效和开始经营;关于国际贸易问题的决议,发达国家承诺制止保护主义,严格遵守"维持现状"的规定,并努力减少和消除数量限制关于官方发展援助的决议,多数发达国家重申在1985年或不晚于80年代后半期达到援助额占国民生产总值0.7%的指标等.但在商品、贸易、金融货币等重大问题上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第7届会议于1987年7月9日至8月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通过了<<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7届大会最后文件>>,在以下4项实质性议题上取得成果.发展资源问题:发达国家应"尽快实现"官方发展援助总额占国内总产值0.7%的指标.现在该指标尚不足0.3%的日本表示,将其部分外贸盈余(约300亿美元)以不同方式转入资金的国际再循环;对债务问题, 债务国、债权国、私营和多边金融机构"负有人同责任",应通过持续对话并考虑对每个国家的特定环境予以解决;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继续审查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应用.商品:重申<<商品综合方案>>"仍然有效".由于苏联等3国签署了共同基金协定,秘鲁等5国履行完批准手续,从而改善了协定生效的前景."一旦生效条件具备,应尽快确保共同基金的实施",为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多样化方案提供国际援助.国际贸易:重申前几届会议关于发达国家"制止扭转保护主义"以及与结构调整有关的承诺:改善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争取最充分的放宽"热带产品和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产品贸易;注意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问题: "充分和迅速执行"<<新的实质性行动纲领>>,发达国家应尽快达到"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国内总产值0.15%的指标,捐款国应充分履行贸发会议关于减免最不发达国家债务的决议. 秘书长: 凯内特 . 达德济(加纳) |
| 名称(中文) | 联合国人口事务部 |
| 名称(英文) | UNITED NATIONS DEPARTMENT OF HUMANITARYAN AFFAIRS |
| 地址 | A UN OFFICE AT GENEVA 1211 GENEVA 10,SWITZERLAND |
| 电话 | (41)229173515 |
| 传真 | (41)229170023 |
| 名称(中文)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 名称(英文) |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
| 地址 | WIPO 34, CHEMIN DES COLOMBETTES 1211 GENEVA 21,SWITZERLAND |
| 电话 | (41)(22)7309111 |
| 传真 | (41)(22)7335428 |